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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移送和转移

管辖移送和转移
移送管辖和转移管辖的区别

1、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

2、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转移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

3、移送管辖无需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管辖权转移必须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

1)、什么是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依照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制度。

1、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

(2)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是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

(3)受诉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

2.管辖权转移是什么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法院转交给下级法院,或者由下级法院转交给上级法院。也就是说管辖权的转移包括向上转移和向下转移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