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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一个精神病恢复期的病人离婚吗

能和一个精神病恢复期的病人离婚吗
能和一个精神病恢复期的病人离婚
精神病,在医学上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重度丧失正常精神作用的精神病。

精神病人要区分情况,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离婚同正常健康人离婚程序。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夫妻之间作为第一监护人并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

而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不应该剥夺他们的诉讼权利,在其清醒时,应保障其处理自己婚姻事务的权利。

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形:

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

2.一方婚前患过精神病,但患者和亲属隐瞒其精神病史,婚后共同生活中又复发的;

3.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

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