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继承权的情况 法录帮 法律 3.0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失去继承权的情形(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因为对资产的继承基本上都是近亲属之间分割的,所以有的时候就算自己当初表示放弃继承权,然后在遗产就是分割之前又突然后悔了的话,经亲属之间相互不计较的情况下重新继承也无可厚非。可是近亲属在这种情况下是有理由,不同意让当事人继承遗产了的。 TAG标签: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继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