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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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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的地位和它的实际危害,即教唆犯的教唆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实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上也应有所不同,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照刑法关于主犯的处罚进行惩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发育不够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容易受坏人教唆而陷入犯罪歧途,所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3、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