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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对于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有哪些

上海市对于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有哪些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你可以自己判断下: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具有城镇常驻户口或本市蓝印户口; 4、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5、至少首付房款的30%; 6、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7、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且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贷款金额: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更多信息建议到聚融网看看,一个专业的融贷平台,只要一个申请他们就会有专业的贷款规划师与你联系,且放款前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