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律师解答

住房公积金用途有哪些

(一)提取公积金购房

住房公积金用途有哪些

 1、按照规定,不贷款购房的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偿还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三)提取公积金付租房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以及市场租房房租。 

(四)提取父母公积金给儿女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五)注销用户提取全部余额使用

(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七)提取公积金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