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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担保效力问题

不动产担保效力问题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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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不动产用其他不动产担保合法吗

是合法的,对行不动产担保的认定,应当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在其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林木、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上设置的担保。理论上,不动产担保也可以分为不动产质押和不动产抵押,但在国际融资实践中,由于不动产无法转移占有,贷款人难以实现其对外国借款人的债权,因此不动产质押实际上很少采用,不动产担保实际上仅限于不动产抵押。有的国家(如德国)则在法律上明确作出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