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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的纳税细则

房地产税的纳税细则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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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地产税纳税细则

1.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

2.对于中方出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资,在城市房地产税征税范围内联合建房的,为便于征管,暂对出资方在使用年限内比照房屋产权人就其分得的部分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3.对于中方以房产入股,外方以资金入股合办企业的,如果该房屋的产权已过户到外商投资企业,则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房地产税。如果房屋产权尚未过户到外商投资企业,但房产已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入账,则对外商投资企业视同产权所有人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4.产权人不在当地的,可由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城市房地产税。上述即为城市房地产税纳税细则的内容,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