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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前的护理费

工伤认定前的护理费
工伤鉴定前的护理费怎么赔偿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可以计算,主要由两种方法:


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1》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