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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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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2018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如何计算2015年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对于在征缴年度成立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从其地税登记日的下1个月开始计算时间,2014年12月完成地税登记的单位不需要申报审核2015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例】某单位2014年7月1日完成地税登记,其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2014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100人×1.7%×5/12月)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一年的,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月份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例】某单位2014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其在2014年8月31日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2014年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1×5/12月)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例】某单位2014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未安排残疾人,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1712(元)×50(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