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物管费是否有理 法录帮 法律 2.4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拒交物管费是否有理1、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2、《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TAG标签:损害赔偿 消费权益 物管费 拒交 有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