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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地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南京房地产抵押登记怎么办理
南京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的办法是什么呢
 存量房抵押登记和在建房屋抵押登记所需材料。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一、存量房抵押登记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3、主债合同原件(如向银行贷款,即为《借款合同》)   4、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单位)   6、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抵押人或抵押权人为个人)   7、授权委托书(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为个人的,如本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8、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9、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3、《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原件   4、《借款合同》原件   5、房地产评估报告(由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   8、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9、市房地产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