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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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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

不算不当得利。
你可以拒绝返还这三万元。
因为十一年前捡到28万对方为了答谢付3万,这三万元已经交付到你手中,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你手中,且是对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对你的酬谢。
所以,对方现在想要回这三万元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