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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弹性工作制申请

劳动法弹性工作制申请
不定时工作制申请范围
不定时工作制申请范围主要是: 1、国有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指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2、非国有企业中事先约定实行年薪制的经营管理人员; 3、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司机、秘书; 4、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外勤、销售人员; 5、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推销、长途运输、押运人员; 6、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 7、实行承包经营出租车的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