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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工作制加班

弹性工作制加班
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情况下的加班

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主要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单位实行这两种工作制度必须进行劳动部门的审批,如果没有审批仅有约定是不能实行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就是因为关于加班工资这个问题,协商不能够一致,甚至是已经闹上了劳动仲裁委员会,实际上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都有明文的规定,也无需产生过于多的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