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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的组成

居委会的组成
居委会的组成、机构设置

1、社区居委会的组成:《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到9人组成。

2、根据社区规模调整和社区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将增加社区居委会的成员人数,具体人数有所在街道(地区)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3、、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机构设置:通常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各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它构成了完善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

4、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社区居民会议的委托,处理社区的日常工作,它是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代表居民权重利益,根据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和授权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

5、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个工作委员会,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6、居民小组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系统中最基础的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各工作委员会的决定,都通过居民小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