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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因为注册资金、股东权利、公司人格独立、股东责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产生公司纠纷!公司纠纷是指公司及公司相关主体之间发生的,以公司法规定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纠纷。有的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针锋相对,最后搞得不欢而散。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尽量在律师的帮助下或在相关部门的调解下,找到合适的方式来坦诚、友好的解决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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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综上所述,董事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并不难理解,一旦构成了民事责任,董事会就应该站出来承担相对应的责任。董事会要行使相应的职权,组织好公司相对部门对出现的问题做出监督与指导。解决问题后董事会要下达通知到相对部门整改避免再次出现问题,毕竟做成民事责任会对公司产生重大的不良反应。希望以上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