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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向员工支付保密费吗

企业要向员工支付保密费吗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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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保密协议后公司需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吗

一般而言,仅仅是保密义务是不需要支付保密费的,但如果约定竞业限制义务的应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当然退一步来说,如果公司愿意支付保密费,法律亦不禁止。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是每一个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论在职还是离职,劳动者都应当就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在职员工造成泄密的,公司不仅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其赔偿公司的损失;对离职员工,无论是否与原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用人单位未经公布的商业秘密也不得私自泄密,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受到刑事处罚。劳动者的保密义务是职场的道德要求,也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