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立案标准 法录帮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3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 TAG标签:儿童 立案 乞讨 残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