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怎么规定 法录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6.9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规定,以暴力、胁迫的手段,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组织残疾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应当立案。本罪为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乞讨人人身伤害或其他严重后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就应当立案予以追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TAG标签:残疾人 儿童 乞讨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