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司法解释 法录帮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1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TAG标签:幼苗 毒品 植物种子 司法解释 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