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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办理的相关内容是怎么样的?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土地都是国有的或者是集体的,所以使用土地要缴纳税费。那么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办理的相关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城镇的土地使用税的办理过程中,缴纳人到相关的土地管理局缴纳税费,缴纳人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谁使用土地,谁拥有使用权就由谁来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办理的相关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办理的相关内容是怎么样的?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纳税义务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

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

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

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

2、征税对象是土地

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

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土地使用税和我们的生活联系紧密,因为基本上每一个人都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城镇的土地和农村的都是一样的,同样都是属于国有资源,即使是集体所有的,也应该缴纳相对应的使用税,国家也是通过这些税收来增加收入,继而才可以建设一些公共的设施,来发展经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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