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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自有?

人们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的使用。但是,我们人们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无偿性的,国家有关的税务机关会对人们的土地使用权收取一定的税费。不过,我们税务机关在收取税费的时候,还是会遇到一些复杂的问题。那么,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自有?

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自有?

一、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自有?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第四条规定,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虽然有一定的收入,但收入不够本身经费开支的部分,还要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补助。因此,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属于是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对其本身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第六条规定,关于免税单位自用房产的解释。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国家对土地使用税的收纳是为了能够更好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管理,保证人民的利益得以实现。但是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征收的时候,还是会遇到一系列的相关问题。面对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自有?这样的问题时,国家为了帮助有关机关工作有序的开展,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失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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