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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相信各位朋友都知道使用城镇土地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缴纳土地使用税应该按照怎样的流程缴纳呢?是否需要到相关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后才能缴纳土地使用税呢?本站小编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一、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主体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二、申报土地使用税的流程

(一)报送资料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2份。

2、首次申报或土地信息发生变更时,应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3份,同时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合同、发票等证明土地使用权属的材料

(二)服务规范

1、纳税人至办税服务厅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核准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纳税人通过”广西地税网—金税三期网上办税平台”办理纳税申报的,如果纳税人已取得数字证书(CA认证),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但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所有纳税申报表的纸质资料保管备查。

如果纳税人未取得数字证书(CA认证),需按年一次性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纳税申报表,报送时间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纳税申报表,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已申报信息及税收优惠备案核准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3、为纳税人提供申报纳税办理指引,辅导纳税人申报纳税,提示纳税人填写税收优惠栏目,涉及税收优惠减免事项申报业务,需按税收优惠事项办理的相关要求办理。

4、纳税人可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或银行卡(POS机)等方式缴纳税款,办税服务厅应按规定开具税收票证。

5、办税服务厅人员在相应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业务专用章,一份返还纳税人,一份作为资料归档。

6、在办税服务厅或商业密集区提供自助办税设备。

三、注意事项

1、如需调整前期的申报或对前期申报进行补充申报,则通过申报错误更正业务进行办理;如果属于纳税评估自查补税,则通过对应的纳税评估通知书进行办理。

2、《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的附表,纳税人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字确认。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城镇土地归国家所有,使用城镇土地需要依法缴纳税额。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缴纳土地使用税并不只是需要把钱交了就好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依照法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到相关单位申报后才能缴纳该该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