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

当前位置 /首页/住房保障/经济适用房/列表

土地使用税谁是承担人、怎么确定?

土地使用税是针对土地的使用者征收的税款,我国的各省市使用土地的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需要按照规定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根据土地类型和所在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一般而言,土地使用税是由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来缴纳,但如果存在土地租赁等转移的情况,土地使用税谁是承担人?本站来为您解答。

土地使用税谁是承担人、怎么确定?

一、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限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

二、征收方式

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三、土地使用税谁是承担人

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土地使用税一般是由土地使用权所有者缴纳,但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的所有权都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不断的变换着,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税谁是承担人应该由谁实际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来确定,若是代管,就由代管者缴纳,缴纳金额根据当地政策执行。若您对土地使用税的缴纳还存在问题,欢迎您咨询本站的律师帮您在线解答。

TAG标签:使用税 承担 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