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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我们知道,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使用土地的时候,只能依靠土地使用权证。当我们要使用土地的时候就会有土地使用税的产生。那么,大家一定会疑惑,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大家来具体了解下吧。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谁?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有哪些?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但如果是对外出租、经营用则还是要交土地使用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经营用地则不免。

4、市政街闭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上就是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的具体内容,文章告诉我们,土地使用税是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广大城镇的国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都是其征收范围。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国家是可以对其免征土地使用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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