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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如何退房,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各经济较为困难的人群属于弱势群体,故而国家立法机关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对这部分公民的权益加以保护。公租房也其中的一项政策规定,对于满足申请条件的公民,在获得租赁公租房的权利后,可以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退房,由于不少公民不知道公租房如何退房,所以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公租房如何退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租房退房流程:

1、承租人腾空住房,并向市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

2、5个工作日内联系承租人,确定验房时间;

3、市租赁中心派专人与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共同现场验房;房屋如有属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或改变原状的情形,承租人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双方现场对水、电、煤气、太阳能等流量表的读数予以确认,并填写《退房交验单》,同时承租人将钥匙交回。

4、验房后个工作日内,承租人持本人身份证、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收据,《退房交验单》,以及水、电、煤气、太阳能热水、有线电视、网络、管理费结清或销户清单(需要由承租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到市租赁中心办理退房手续。如有欠租的,同时需要按规定补交租金。

5、验房10个工作起,承租人不办理退房后续的,租金按照逾期计算,直至全部退房手续办理完毕。

二、公租房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三、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然后向市级以上的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相关单位在受理申请后,会开展验房等工作,验房后,即会通知承租人办理退房手续。由于公租房的租赁金是比较便宜的,故而受到经济较为困难人群的欢迎,一般申请退房的申请都是会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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