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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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否可以变更承租人

公租房是否可以变更承租人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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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有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时候,公租房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主要的补偿是安置费用。

承租人要了解一下公租房拆迁补偿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一些标准。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如果被拆迁人为无房户且面积小于43平方的一律享受最低43平方米的安置房,比如,张三的公租房只有27平米,他最少可以免费得到43平米的安置房。

另外,公房承租人可以选择或货币补偿,关于货币补偿的规定,各地有所不同。

《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对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可以选择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公租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第二,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租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租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第三,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租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公租房拆迁补偿按住房面积确定,因而拆迁补偿款是按照各自的居住面积而不是按人头来进行分割的。另外对于那些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可以酌情多分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