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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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可以过户吗,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安置房属于一类特殊的房产,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那么对于这样的房屋,是否能够过户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本站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安置房可以过户吗,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一、安置房可以过户吗

实践中的安置房,如果从获得之日起起算超过了5年,并且办理了房产证的话,那么法院是允许上市交易的,那么此时就有机会进行安置房的过户,换言之安置房是可以过户的,但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

二、安置房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一)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

8、测量分户平面图。 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安置房过户的程序

1、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2、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3、内勤收费。

4、科长审批。

5、主任审批。

6、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7、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三、安置房过户费用有哪些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另一种是: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看完以上介绍,我们知道安置房其实也是可以办理过户的。安置房过户的手续和费用,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的情况或许也有所不一样,我们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也要审查很多问题,为了办理的顺利,最好带上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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