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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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加名字

安置房加名字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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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可以吗,程序是什么

第一如果是夫妻,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第二,如果不是夫妻:
              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以上是对安置房房产证加名字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