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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居安置房买卖是合法的吗?

一、农村集居安置房买卖是合法的吗?

农村集居安置房买卖是合法的吗?

农村集居安置房买卖不一定合法的,具体是否合法可以结合以下的情形来判断:

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农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两种性质的房屋:

1、一是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这种房屋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所以大部分这类安置房不具有房产证,即便有发放房产证的情形,一般来说是乡政府颁发的,欠缺法律效力。并且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一般不允许上市交易,所以为了确保“买能所用”不建议购买此类安置房。

2、二是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农业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但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有房产局的备案,可以上市交易。需要注意的是,改种性质的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花费的时间较长,规定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交易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二、购买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1、价格风险

安置房在进行转卖的时候有可能房子还没有进行交付,因此购房者买房后可能出现价格下跌的情况,因为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这样一来拆迁户就会觉得自己的利益收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或者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2、政策风险

安置房是属于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因此这种类型的房屋虽然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3、人为因素

很多安置房都是有房屋共有人的,如果购房者在购买安置房时没有经过房屋共有人的同意,那么房屋的售卖方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而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来源就很明确了,权属也清楚,如果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会给安置房买卖带来风险。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安置房不一定能够被买卖、对于可以买卖的情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故此对于有购房需求的公民来说,在选择安置房的时候,需要考虑房屋质量、自己的经济能力、出卖方是否有房产证等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