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法录帮 判决执行律师解答 1.1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TAG标签:执行 判决执行 诉讼仲裁 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