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申诉人死亡怎么处理

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代为申诉。
民事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不再审理。
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代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申诉人死亡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