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公民之间的电话录音作为诉讼证据有什么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有规定,有效的录音证据要求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录音内容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不能够采取安装窃听器等窃听方式取得;
三是被录音的一方对录音内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需要强调和提醒的是,在采取私下录音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并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以保证录音效果的清晰,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公民之间的电话录音作为诉讼证据有什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