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管辖律师解答

原告对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出吗

原告对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如果原告对案件的管辖权不满,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一般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是被告,很少有原告提出。
因为原告是可以先行选择法院去起诉,原告提起诉讼,表明原告已经对管辖人民法院作了选择。而法院认为不该受理的,应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告知原告到管辖权法院立案。

原告对管辖权异议可以提出吗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