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律师解答

中华老字号认定标准

认定条件

中华老字号认定标准

1、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2、品牌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

3、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5、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6、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7、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法律依据:《商标法》

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