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律师解答

商标驳回复审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商标驳回复审所需要的材料

商标驳回复审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评审申请书;

3.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人提供的与本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5.商标驳回申请人盖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是公司)或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个人)。

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人以书面方式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正本副本各一份。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
(三)行政复议请求;
(四)主要事实和理由(包括知道行政行为的时间);
(五)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日期。
复议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有必要的证据。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授权委托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与委托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