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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商标争议程序有什么?

一、处理商标争议程序有什么?

处理商标争议程序有什么?

申请商标争议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商标核准注册的日期先于被争议人商标核准注册的日期。

2、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必须是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

3、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是近似的。

注册日期在后的商标注册人不能向注册日期在先的商标申请裁定。这是因此商标权是由注册产生的。因此以注册先后的原则来确定申请裁定权利,这与《商标法》的“申请在先原则”是一致的。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案范围为:

(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

(二)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

(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裁定的案件;

(四)不服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

二、如何打商标争议纠纷的官司?

1、确认管辖。

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

商标被侵权人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发动诉讼。商标被侵权人起诉必须注意:

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商标侵权人,有具体的起诉请求,如要求制止侵权行为,并请求一定数额的赔偿,有事实和理由,即起诉时应附送注册商标有关证明文件以及证明侵权人存在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等;起诉要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理,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选择最有利于已方的法院起诉;起诉要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时效期提出,即自商标所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标专有权被他人侵犯之日起2年之内提出起诉。另外,商标侵犯案件较为复杂,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诉讼。选择商标代理机构的人员或精通商标法的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对于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要。

3、审理。

人民法院对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应当立案受理,在审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人民法院通过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双方争执的焦点,即是否构成侵权和应否予以赔偿及决定赔偿额等作出判决。

商标在初步申请的时候,任何人都可以做出异议,这就是商标争议程序。处理商标纠纷的案子时,首先要确认管辖权,然后向侵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对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法院同意受理的会将其诉状送给被告,并要求被告提交答辩状,然后排期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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