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

当前位置 /首页/征地拆迁/宅基地/列表

宅基地困难补助费

宅基地困难补助费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1、每人每月补助费为230元;

2、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为195元。

3、居住在本省其他地区城市一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为2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