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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

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

房屋租赁协议的本质是合同,我国对合同的态度一向是由当事人在法律的范围内意思自治。那么当事人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答案是肯定的。下面,就由本站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单位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形。

一、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吗?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必须都同意解除合同,才能导致合同被解除。

因此,协议解除本身就意味着双方解除,而不是单方解除。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只要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当事人就可以不经另一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

所以说,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租房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一方面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另一方面还必须要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根据法定解除条件决定解除租房合同的,必须通知另一方当事人,租房合同在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但是,如果另一方对此持有异议的,那么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会判决合同能不能解除。

二、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

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5、《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房屋租赁协议是可以单方解除的,只不过只能在法定解除的情形下才可以单方解除。同时,小编还为大家带来了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形,希望能帮助进一步掌握房屋租赁协议的内容。本站你身边的好帮手,有法律问题就上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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