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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加我的名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加我的名吗?

在农村会存在这样的现象,就是房屋下的宅基地是别人的名字,但是这房屋却是我们自己的。最近有网友告诉小编他家就属于这种情况,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在农村宅基地可以加我的名吗,都要走哪些程序呢,小下面编就来告诉你答案。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加我的名吗

宅基地的补办更名等都得去当地国土部门。别把城市住宅的那一套搬到农村宅基地上来。当然,最稳妥的方式还是在了解大致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后去当地国土部门咨询下,然后依照他们的指示再进行办理。其次,肯定一点,宅基地证书上面的名字是可以进行更换的。

农村个人翻建原宅基地上住宅,如涉及对原用地范围扩大、移位等,应当按农村个人建房办法规定,重新办理申请报批;如不涉及原用地范围改变的,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核发《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根据《宅基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享有宅基地的对象为户籍在册的农村村民,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安排且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证以户主进行登记,如果要更改户主,家庭成员中仍有农村户籍在册人员的,新户主必须是该农村家庭户中的一员,如果不是,则不能更名。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办办法》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农村宅基地证变更的程序

(一)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三、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在上面的回答中小编已经非常明确的告诉大家农村宅基地确权之后是可以改名的,但是前提条件是你必须去申请,如果你私自变更的话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至于上述材料由于各个地方的要求会有所不同,还请大家以当地的要求为标准。以上就是小编对农村宅基地可以加我的名吗的全部回答,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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