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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是什么?

在我国,土地大部分都是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当然也有集体土地和私有土地,一般这些土地都是根据国家规定给予管理的。土地有这么多种类,然而并不是每一种土地的使用证都是可以过户的,国有土地是可以过户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本站下班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然而国有土地是可以过户,但是不是所有土地都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有明确规定,行文至此,相信大家对于“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手续”已经有所了解了,在文章中已经明确提出。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