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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房屋拆迁纠纷有证据吗

征地房屋拆迁纠纷有证据吗

一、征地房屋拆迁纠纷有证据吗?

征地房屋拆迁纠纷有证据,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经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二、征地主管部门可以收集哪些房屋拆迁纠纷的证据?

1、拆除房屋许可证;

2、房屋拆迁公告;

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

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

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

7、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8、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三、房屋拆迁纠纷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房屋拆迁纠纷的行政复议流程有哪些?

第一,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第二,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第三,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第四,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第五,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任何纠纷不可能没有证据,像是房屋拆迁纠纷,跟房屋拆迁纠纷相关的证据类型非常多,但是造成房屋拆迁纠纷的原因不同,要收集的证据也不能一概而论。跟房屋拆迁相关的证据由征地主管部门掌握的话,征地主管部门负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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