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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房价3000,城郊拆迁补偿800,村民说:我买房都凑不齐首付

城里房价3000,城郊拆迁补偿800,村民说:我买房都凑不齐首付

不少当事人在发现自己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给低了,就会去找征收方要求提高补偿。这时候征收方往往喜欢打太极:‘’你想提高补偿的心理,我们理解。但是给多少补偿,这可都是有政策文件明文规定的,改变不了的。我们也没办法啊。”这一句话就让被征收人想要提高补偿的念想破灭了。

事实真的如此吗?有了文件,就可以罔顾事实,一刀切定死了补偿标准,不考虑被征收人的房屋实际价值?

爱土拆迁律师团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文件并不能高于拆迁户的实际合法权益,并且文件也不能高于拆迁法规。法律明文规定:不得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的,必须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郊区农村拆迁补偿800元/平,村民拆完200平房屋,发现买房凑不齐首付

这不,前几天一位当事人就遇到了这个难题。他家在市郊农村,因为城市规划被被列入了拆迁范围,但是他家200平砖混结构的房子每平米只补偿800块钱。征收方评估后给他送来评估表,他拒签了。

“这个补偿太低了,我们不可能签字同意。”他说。他同时算了一笔账,“我们离城区也就几公里,城区商品房价格可不低,就是便宜的也要近3000一平。他们才补偿我800一平,你们帮我算算,我能买上房吗?”

这个补偿算下来,当然不能买上房,顶多也就够个小户型的首付吧。“我现在住着200平的房子,虽然旧点,但住着舒坦啊,地儿大,房间多,好安排。给我拆了,我连100平的房子都买不起,首付都得30万呢。这还不说装修、家具这些钱吧?”

这位当事人找到征收方诉说了自己的难处,接连谈了几次,但征收方却总是很为难:“没办法呀,文件就这么规定的。我总不能说给多少就给多少吧?我也没这权利呀。”当事人提出看下文件,却又被征收方“婉拒”了。

很多被征收人基本上都是第一次遇到拆迁,法律意识又薄弱,一听征收方这么说立马就泄气了,接受了现实。这句话不知道欺骗了多少老百姓。

文件有规定,不可更改补偿标准?这只是征收方违法征收的经典话术

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其实仔细想想,这句话的漏洞是很多的。

首先,拆迁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受法律约束,怎样补偿都得依据法律规定,政策文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不能作为决定补偿高低的唯一根据。

其次,文件这么规定,那么请问文件的具体内容是怎么说的?为何不拿出来给大家看?是哪个部门出的文件?一反问征收方他们就哑口无言了,因为这根本就是他们忽悠被征收人接受补偿的谎话,其实毫无根据。

最后,既然拿政策说事,我们被征收人也有明确的政策支持,而且级别高得多。那就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这份文件是高于地方文件的,也是明确支持被征收人获得公平合理补偿的。

这才是民心文件: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通知》第二项明确提到,征收工作应当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要严格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根据这一条,很明显上述案例中,征收方的解决方式是不当的,补偿不合理,也无法保障当事人一家以后的生活水平。征收方也没公布本省补偿标准,未就当事人的合理合法要求进行考虑,修改补偿内容,直接简单确定补偿数额。这明显是跟政策精神相违背的。

爱土拆迁律师团和这位当事人沟通后,他立即明白了个中道理。我们也希望其他当事人也能这个案例学到实用可靠的提升补偿的技巧。

相信经过以上分析,很多的被征收人也能认清征收方违法压低补偿的套路,在争取合理补偿的道路上变得更有底气,更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