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标准

当前位置 /首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列表

烟台征地果苗补偿标准

一、烟台征地果苗补偿标准:

烟台征地果苗补偿标准

苹果

苗木 2-4元/株(移栽费) 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

幼龄期 1950-3250元/亩

备注:果园外零星果树补偿标准:

幼龄期:30-50元/株

初果期:150-180元/株

盛果期:260-450元/株

衰果期:220-100元/株 树归原主

初果期 9750-18200元/亩

盛果期 16900-29250元/亩

衰果期 14300-6500元/亩

樱桃

苗木 2-4元/株(移栽费) 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

幼龄期 1950-3250元/亩

果园外零星果树补偿标准:

幼龄期:30-50元/株

初果期:200-300元/株

盛果期:280-520元/株

衰果期:210-90元/株 树归原主

初果期 13000-19500元/亩

盛果期 18200-33800元/亩

衰果期 13650-5850元/亩

葡萄

幼龄期 1000-3000元/亩 树归原主

初果期 3600-7200元/亩

盛果期 9800-18000元/亩

衰果期 6000-3600元/亩

其他果树

苗木 2-4元/株(移栽费) 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

幼龄期 1950-3250元/亩 果园外零星果树补偿标准: 幼龄期:30-50元/株 初果期:200-300元/株 盛果期:280-520元/株 衰果期:210-90元/株 树归原主

初果期 8450-16900元/亩

盛果期 14950-26000元/亩

衰果期 13650-5850元/亩

苗圃

苗木 4000-8000元/亩 苗木归原主

各地的青苗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有所不同,从以上烟台征地果苗补偿标准中我们可以看出,因为烟台地区以苹果和樱桃的产量最大,同时它们也是当地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所以在这两种果树的补偿上会有特殊的规定。而果树的补偿也会根据它是处于哪个阶段而有不同的补偿标准,否则如果补偿标准千篇一律,便说不上公平了。

TAG标签:果苗 烟台 征地 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