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哪些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3.1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TAG标签:债权债务 标的物 债务债权 债务人 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