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的可保利益如何判定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1.1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又称保险利益。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保人对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中,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凡是可使投保人产生一定经济利害关系的标的;都具有可保利益,即因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损失,因保险事故不发生而继续享有利益。 TAG标签:债务债权 判定 利益 债权债务 可保 投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