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人的名买经济适用房被借方反悔怎么处理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1.6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如果借名买经济适用房被借方反悔,诉争房屋的所有权归被借方所有,实际出资人借方对房产不享有基于物权上的所有权权利;但由于其实际出资,则其与被借方之间发生了基于债权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虽没有了房,但还有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TAG标签:反悔 债权债务 借方 适用房 债务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