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债务人对协助执行通知有异议,应当如何救济 法录帮 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2.7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债务人异议是指在督促程序中,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对支付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提出不同意见,并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不应当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TAG标签:债权债务 救济 债务人 异议 协助执行 债务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