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律师解答

代位权是那个法条

1、《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代位权是那个法条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球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

2、《合同法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四、代位权

第十一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